各县区卫生局:
为了促进乡镇卫生院等级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评审工作程序,市卫生局将于8月份对2013年度创建达标的卫生院进行抽查复评。请各县区卫生局对今年申报评审的乡镇卫生院,按照《甘肃省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标准》和《庆阳市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办法》,认真做好评审验收工作,于8月10日前将评审资料(见附件)上报市卫生局,逾期不报者不予复评。
联系电话:8214429
联 系 人:巩建虎
附:县区评审验收资料名单
庆阳市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九日
附件:
县区评审验收资料名单
1、乡镇卫生院向县区卫生局上报的验收申请;
2、县区卫生局验收的评分资料;
3、甘肃省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申请表(即附件一,一式四份签字并加盖公章);
4、甘肃省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意见表(即附件五,一式四份签字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均将上交省卫生厅,除《甘肃省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申请表》《甘肃省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意见表》省、市各留存一份外,其余资料省厅复审结束后全部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