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 南 市 卫 生 局
陇 南 市 财 政 局
陇卫发〔2013〕76号
关于印发《陇南市2013年省
为民办实事8所乡镇卫生院中医药
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财政局:
为加强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省政府将100所乡镇卫生院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确定为2013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其中分配给我市的有8所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3〕42号)和《甘肃省2013年为民办实事100所乡镇卫生院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现拟定《陇南市2013年省为民办实事8所乡镇卫生院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陇南市卫生局 陇南市财政局
2013年5月24日
陇南市2013年省为民办实事8所乡镇卫生院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快实现落实国务院在《“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到2015年,力争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0%的乡镇卫生院、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这一目标任务,2012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总后卫生部启动了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提升工程)。主要任务是以业务能力建设为核心,全面强化城乡基层中医药工作,有效降低医疗费用,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基层中医药服务的枢纽,是国家提升工程的工作重点之一。为此,省政府将100所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列入2013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其中分配给我市的有8所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乡镇卫生院。按照要求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4%以上,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全科医生的比例达到20%以上,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中医类别医师的比例达到50%以上。每名医护人员至少掌握15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国家和甘肃省推荐的名录中结合当地实际确定15项)和6项食疗保健技术(结合当地实际确定6项简便实用的食疗保健技术),指导农村居民应用中医药进行预防保健实践。建设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并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运用中药饮片等6种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中医药服务量达到“三个三分之一”(即中医就诊人数占总就诊人数的1/3以上,中药收入占药品总收入的1/3以上,中医药收入占总收入的1/3以上),中医药文化知识普及80%以上行政村,中医药文化知识普及80%以上家庭。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要求设置中医科、中药房,
配备中医诊疗设备。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5%以上,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全科医生的比例达到20%以上,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中医类别医师的比例达到50%以上。每名医护人员至少掌握15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和6项食疗保健技术,指导城市居民应用中医药进行预防保健实践。建设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并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运用中药饮片等6种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中医药服务量达到“三个三分之一”(即中医就诊人数占总就诊人数的1/3以上,中药收入占药品总收入的1/3以上,中药医药收入占总收入的1/3以上),中医药文化知识普及85%以上社区,中医药文化知识普及80%以上家庭。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2013年甘肃省确定100所(个)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涉及我市的8所(个)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实施单位。
(二)项目内容。
1.改善中医诊疗环境。中医药科室集中设置,装修充分体现中医药内涵,便于群众接受中医药服务。
2.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医护人员至少掌握15项中医
药适宜技术和6项食疗保健技术。
3.加强信息化建设。配备计算机系统、投影仪等设备,能够与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视频网络实现互联互通。
4.配置中医诊疗设备。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配备必要的中医诊疗设备,基本满足群众中医药服务需求。
5.加强中医药特色能力建设。在当地疾病谱中筛选至少3种优势病种,制定中医诊疗方案。通过培训,让辖区内90%以上的乡村医生熟练掌握诊疗技术。
6.加快中医药人员进修培养。组织本单位中医药业务骨干到市级以上中医医院进修三个月以上。
7.普及中医药文化知识。通过建设健康文化墙、设置固定宣传栏、张贴宣传画、下乡义诊、组织观看中医健康教育光盘等形式,广泛宣传和普及中医药文化知识。
三、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管理
(一)组织形式。按照《甘肃省2013年为民办实事100所乡镇卫生院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拟定《陇南市2013年省为民办实事8所乡镇卫生院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并对项目组织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各县(区)要加强项目管理组织,负责项目在本辖区的组织和管理。
(二)各级组织管理和职责。
1.市级项目管理职责。协助省级相关部门全面落实项目组
织和管理工作,制定市级实施方案,监督指导各项目工作,报送项目执行半年小结和年终总结。
2.县级项目管理职责。制定县级项目实施计划,落实项目任务,加强对各环节的管理,开展相关培训,接受各级对项目的监督指导和评估,并向市级报送项目执行进展、半年小结和年终总结。
3.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管理职责。负责落实具体项目任务,接受各级对项目的监督指导和评估,并定期向县级汇报项目执行进展。
(三)经费来源和用途。中央级财政按每个项目单位2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其中,5万元用于改善中医诊疗环境。将中医药科室集中设置,装修充分体现中医药内涵,便于群众接受中医药服务,同时向群众宣传中医养生保健知识,集中开展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一体化服务。5万元用于提高中医药适宜技术水平。重点加强一般针法、灸法、推拿、刮痧、拔罐、敷熨、熏洗、耳针中至少6种技术的开展与规范化操作。3万元用于加强信息化建设。配备计算机系统、投影仪等设备,与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视频网络实现互联互通。7万元用于配置中医诊疗设备。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配备必要的中医诊疗设备,基本满足群众中医药服务需求。
省级财政按每个项目单位1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配合中央
经费使用。其中,3万元用于项目单位中医药特色能力建设,在当地疾病谱中筛选至少3种优势病种,制定中医诊疗方案,并对辖区内90%以上的乡村医生进行全面培训。5万元用于项目单位中医药人才培养。对中医药业务骨干,每人补助5000元培训费,到市级以上中医医院进修三个月以上,以及15项中医适宜技术和6项食疗保健技术培训。2万元用于项目单位中医药文化建设,通过建设健康文化墙、设置固定宣传栏、张贴宣传画、购置光盘、下乡义诊等方式,开展中医药科普宣传。
(四)经费划拨和使用。为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使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项目正常实施,各级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加强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截留、挤占、挪用。
四、项目执行时间与实施进度。
自2013年4月,省财政厅、省卫生厅下达项目资金开始至11月中旬,完成所有建设任务。7、9月份,市级对项目执行进展情况进行督导;12月份,市级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督导;2014年3月,迎接省上组织开展项目终期评估、总结;项目建设期间,接受省级对项目建设情况的不定期督导。
五、项目监督与评估
市、县(区)分别由卫生、财政部门组织有关卫生管理、共卫生等方面专家进行项目监督评估与技术指导,全面负责
公项目的技术指导、检查督导、考核评估等工作。
市级负责项目的监督检查、技术指导和考核评估工作。市级督导每半年一次,每次督导覆盖所辖全部项目单位,督导结束后将项目执行情况报省卫生厅、财政厅。
县级负责所辖项目单位任务落实情况,每半年将项目执行情况报市卫生局、财政局。
监督指导主要内容:项目计划进度完成情况;各级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项目指标的完成情况;项目运行情况,主要是查阅各类档案资料是否规范、完善。
每次督导各级应做到有所侧重,力求重点突出,效果明显,项目完成后,由市卫生局会同财政局向省卫生厅和省财政厅报送项目总结报告。
附件1:2013年甘肃省为民办实事100所乡镇卫生院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单位汇总表(陇南市)
原文请在市卫生局网站和市中医管理群群共享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