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 威 市 卫 生 局 文 件 | ||||
武卫发〔2013〕123号 |
武威市卫生局
转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
救治工作的通知、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
(2013年第2版)和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诊断程序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市直各医疗机构:
现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3年第2版)》和《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诊断程序》转发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防控和救治工作,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3年4月10日组织国家人感染H7N9禽流感临床专家组,结合现有病例诊疗经验,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3年第1版)》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3年第2版)》,2013年4月2日印发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3年第1版)》(卫发明电〔2013〕5号)同时废止。
二、各区(县)卫生局和各医疗机构要高度关注人感染H7N9禽流感相关情况,注意排查,争取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
三、各医疗机构要做好“达菲”的储备工作,一旦发现诊断明确,尤其是重症、死亡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要及时上报,如救治工作需国家和省级专家支持,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四、各区(县)卫生局和各医疗机构要及时关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人感染H7N9禽流感有关诊疗方案等文件已在网上进行公布,请及时传达落实。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doc
武威市卫生局
2013年4月15日
武威市卫生局 2013年4月1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