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卫生局文件
玉政卫发[2010]82号
关于转发卫生部办公厅手术安全
核查制度的通知
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五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手术安全
核查制度》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10〕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指导并规范医疗机构手术安全核查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一、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可参照执行。
三、手术患者均应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以便核查。
四、手术安全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主持,三方共同执行并逐项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
五、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
(一)麻醉实施前:三方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情况、手术部位与标识、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况、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内容。
(二)手术开始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方式、手术部位与标识,并确认风险预警等内容。手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报告。
(三)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实际手术方式,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
(四)三方确认后分别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名。
六、手术安全核查必须按照上述步骤依次进行,每一步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不得提前填写表格。
七、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由麻醉医师或手术医师根据情况需要下达医嘱并做好相应记录,由手术室护士与麻醉医师共同核查。
八、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表》应归入病历中保管,非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表》由手术室负责保存一年。
九、手术科室、麻醉科与手术室的负责人是本科室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十、医疗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本机构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与管理,提出持续改进的措施并加以落实。
附件:手术安全核查表.doc
手术安全核查表
科 别: |
| 患者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
病案号: |
| 麻醉方式: |
| 手术方式: |
| ||||
术 者: |
| 手术日期: |
| ||||||
麻醉实施前 | 手术开始前 | 患者离开手术室前 |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正确: 是 □ 否 □ 手术方式确认: 是 □ 否 □ 手术部位与标识正确: 是 □ 否 □ 手术知情同意: 是 □ 否 □ 麻醉知情同意: 是 □ 否 □ 麻醉方式确认: 是 □ 否 □ 麻醉设备安全检查完成: 是 □ 否 □ 皮肤是否完整: 是 □ 否 □ 术野皮肤准备正确: 是 □ 否 □ 静脉通道建立完成: 是 □ 否 □ 患者是否有过敏史: 是 □ 否 □ 抗菌药物皮试结果: 有 □ 无 □ 术前备血: 有 □ 无 □ 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 其他: |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正确: 是 □ 否 □ 手术方式确认:是 □ 否 □ 手术部位与标识确认: 是 □ 否 □ 手术、麻醉风险预警: 手术医师陈述: 预计手术时间 □ 预计失血量 □ 手术关注点 □ 其它 □ 麻醉医师陈述: 麻醉关注点 □ 其它 □ 手术护士陈述: 物品灭菌合格 □ 仪器设备 □ 术前术中特殊用药情况 □ 其它 □ 是否需要相关影像资料: 是□ 否□ 其他: |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正确: 是 □ 否 □ 实际手术方式确认: 是 □ 否 □ 手术用药、输血的核查 是 □ 否 □ 手术用物清点正确: 是 □ 否 □ 手术标本确认: 是 □ 否 □ 皮肤是否完整: 是 □ 否 □ 各种管路: 中心静脉通路 □ 动脉通路 □ 气管插管 □ 伤口引流 □ 胃管 □ 尿管 □ 其他 □ 患者去向: 恢复室 □ 病房 □ ICU 病房 □ 急诊 □ 离院 □ 其他: |
手术医师签名: 麻醉医师签名: 手术室护士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