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卫生局文件
玉政卫发[2012]67号
关于印发《玉门市卫生系统201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玉门市卫生系统201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日
玉门市卫生系统201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12年是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全市卫生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卫生中心工作,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卫生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的依法管理能力和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全市卫生事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围绕推动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着力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一)加强国家基本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学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其形成的重大意义和基本构成,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及法律意识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
(二)加强卫生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围绕卫生工作重点,深入学习和宣传与卫生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开展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加强疾病控制和预防保健,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治理商业贿赂等工作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为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加强新颁布新修订的重要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围绕重要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审议通过和颁布实施开展专题学习宣传活动,突出宣传普及有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相关法律法规,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四)加强重点普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2012年在全系统干部职工中重点宣传普及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仲裁法、个人所得税法等法律法规。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举办讲座、组织考试、开展竞赛等形式,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学贯工作进程。
二、加强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深化“法律六进”活动
(一)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制度。以党委(总支、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为依托,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健全并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制度,充分发挥好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作用,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全系统普法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二)强化机关公务员的法制教育。按照法律进机关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围绕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强化卫生行政部门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机关干部职工集中学法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执政的意识和能力。
(三)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的思路,深入学习宣传与卫生行政执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完善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持证上岗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执法依据、执法主体、执法责任、执法程序到位。
(四)抓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采取集中培训、轮训等途径,深入学习《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献血法》、《职业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等,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依法开展执业活动。
(五)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大力推进卫生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医疗卫生机构等活动,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充分利用“普法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卫生宣教”等有利时机,以宣传宪法为核心,围绕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法规,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三、加强依法治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强化行业监督,推进法治进程。强化医疗业务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控制医药费用;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深化医疗改革的措施方针,不断优化服务环境和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开展医疗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落实患者安全目标。
(二)实施综合治理,规范市场秩序。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依法执业,切实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服务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努力净化医疗市场;认真清理和整顿医疗广告,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广告监督管理;认真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和医务人员超范围执业行为,把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诊疗活动规范在卫生法规准许的范围之内。
(三)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医患和谐稳定。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逐级全面开展调查排摸,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减少不稳定性事件的发生。认真贯彻调解优先原则,着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的调解工作体系,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和领导接访制。完善并严格落实维稳领导责任制和责任查究制,切实提高处置各种事件及医疗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开展依法治理。规范卫生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和完善卫生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执法案卷评查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深入开展卫生行业专项治理活动,推进卫生监督工作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依法治理。全面落实《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认真执行《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完善行政调解制度,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