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卫生局文件
玉政卫发〔2012〕80号
关于加快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
市属及驻玉各医疗卫生机构:
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是医改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医改的重要技术支撑和保障。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的决定精神和2012年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确定的任务指标,全面提高我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能力与水平,经市卫生局研究,决定2012年6月底前,实现全市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全覆盖。为确保此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圆满完成,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属及驻玉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2012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任务。公立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所需资金可从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列支。农垦团场职工医院和个体诊所费用自行承担。
二、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完善以HIS系统为主的医院管理系统,设置药房管理、收费管理、医生工作站、护士工作站、院长查询、财务管理、“四排队”和“八排队”、住院处方划价收费、新农合结算管理、村卫生室管理、统筹核算、系统维护等12个管理模块,并与疾病谱统计上报和居民健康档案等系统平台对接,形成规范、动态的管理新机制,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三、为确保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的规范性和统一性,由甘肃省卫生厅农卫处领事单位兰州盛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我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安装建设任务,具体收费标准为每个模块2000元,工作站数量不限,按医疗卫生机构实际需要安装。公立医疗机构管理模块总数不得少于12个,农垦团场职工医院和个体诊所管理模块总数不得少于10个。
四、已安装管理信息系统的单位,要积极与兰州盛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对现有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后的系统必须达到规范要求。具体付费标准由各单位与网络公司自行商定。
五、管理信息系统由网络公司到各医疗卫生机构现场安装,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提供必要的硬件设施,并接受技术培训。同时,要签订《软件销售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按照合同条款认真覆约。
六、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卫生局将各单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凡未按时完成系统建设任务或未按要求进行安装配置,将严格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