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卫生局文件
玉政卫发[2012]223号
市属及驻玉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村重特大疾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甘卫农卫发〔2012〕36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