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卫生局文件
玉政卫发〔2010〕61号
转发酒泉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
2010年全市医疗卫生系统控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推动我市医疗卫生机构营造健康优美的医疗服务环境和树立医务人员良好形象,根据卫生部、全国爱卫办《关于印发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的通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武警部队后勤部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和《酒泉市卫生系统全面禁烟方案的通知》(酒市卫发[2010]37号精神,我市组织制定了《玉门市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活动,但各医疗卫生机构领导认识不足,行动迟缓,现将酒泉市《关于进一步做好2010年全市医疗卫生系统控烟工作的通知》转发,请医疗卫生机构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顺利实现创建工作目标。
附件:1、酒泉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0年全市医疗卫生系统控烟工作的通知》
2、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
3、甘肃省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申报表
4、甘肃省“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分表
二0一0年五月十九日
主题词:卫生控烟 通知
玉门市卫生局 2010年5月19日印
校对:崔正文 打印:陈志敏 (共印2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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