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备案)办理事项表
单位名称 (盖章) | 雁塔区卫生局 | |||||||
许可项目 (备案) | ||||||||
许可依据 (备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细则》 | |||||||
办理地点 | 卫生局 | 办理时限 | 2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 | |||||
是否收费 | 收费 | 收费依据 | 按照市卫生局当年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 |||||
联系人员 | 彭莉莉 | 联系电话 | 85261965 | 投诉电话 | 85227101 | |||
所需资料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2、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3、健康证明; 4、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 |||||||
办理流程 | 第一步:经办人收到提交的缴验材料后当场进行审核,不合格者当场告之并退回。 第二步:对于审查合格者交由市卫生局办理; 第三步:市卫生局办理完毕后交由我局发放证件。 | |||||||
备 注 | 代市卫生局收费,所收费用如数上交市卫生局 | |||||||
注:1、一事一表;
2、凡在办事过程中需要填写表格的事项,请另附表格和表格的示范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