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笔试、实践技能测试的方法择优录用。
二、招聘名额和岗位
公开招聘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35名:其中临床医学专业8名,中医类专业3名,护理专业8名,医学影像专业4名,医学检验专业4名,药学专业3名,计算机专业5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往届岐山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中医、护理、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药学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计算机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第一学历为大学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年龄均在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取得执业医师证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至今尚未就业的均可参加报考。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适合岗位要求的普通高校学历;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实践技能测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bjrs。gov。cn),岐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shan。gov。cn),岐山县电视台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8日至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 点:岐山县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汽车站西对面)。
联系电话:0917—8215513
2、报名办法:报名分临床医学、中医、护理、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药学、计算机等七个专业,报名考生一律按在校所学专业确定报考专业。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人事代理合同)、资格证(相关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及免交考试费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逾期不再报名。
经资格审查合格考生于7月12日下午3时至6时持本人身份证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
3. 收费标准
本次招聘收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笔试考试基础知识科目考试费50元,专业知识科目考试费50元,共计100元。进入实践技能测试的考生收取测试费,实践技能测试专业基础知识答辩考试费50元,实践技能操作考试费50元,共计100元。贫困考生持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免交考试费。
(三)笔试
分专业报名考生人数与招聘计划名额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否则原则上取消该招聘计划。若急需引进此类人才,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县政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该专业招聘工作可继续进行,但该专业须按报名考生人数与招聘计划名额3:1的比例,调减确定招聘名额。
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全部参加笔试。
(1)临床医学、中医、护理、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药学专业
考试分医学基础知识考试和医学专业知识考试两种,卷面分值均为百分制,统一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医学基础知识考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具体内容为《解剖学及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生物化学》、《免疫学》、《中医学》等。
医学专业知识考试按岗位要求命题,分为临床医学、中医、护理、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药学共六类。
(2)计算机专业
考试分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种,卷面分值均为百分制,统一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职业能力测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具体内容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与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学、职业道德、文史知识、科技常识、时事政治、公文与论文写作等。专业知识考试按岗位要求命题。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
(3)考试时间为7月1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为:
上午:8:00——10:00医学基础知识考试
职业能力测试(计算机专业)
10:30——12:00医学、计算机专业知识考试
考生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确定,医学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计算机)占40%,专业知识考试占60%。
凡属农村双女户和农村独女户的毕业生,经县计生部门确认后,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四)实践技能测试
实践技能测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分报考专业按招聘计划名额与参加实践技能测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
实践技能测试采取专业基础理论、实践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分专业聘请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测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为15分钟,测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占40分,实践技能操作占60分。
(五)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占60%,实践技能测试成绩占40%的计算办法确定综合成绩。
体检人选的确定按招录计划名额1:1的比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由县政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及其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个人负担。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录人选,由县政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bjrs。gov。cn),岐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shan。gov。cn)面向社会公示7天(含节假日)。
(七)聘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和公示结果,按招聘计划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专业依次录满名额为止。对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有关规定,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人事、编制、工资、户口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如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辞退;专业技术人员三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者,予以辞退。如发生违纪、违法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注意事项
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及体检时间、地点,笔试成绩、参加实践技能测试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等有关公开招聘信息在岐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shan。gov。cn)公告栏、县委、县政府门前公布,请考生及时予以关注。
2013年岐山县公开招聘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计划.xls
岐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岐山县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