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县县级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公 告
为加强我县县级医疗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水平,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这次我县县级医疗单位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0名(其中:县人民医院15名、县中医医院10名、县妇幼保健院5名)。
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具体为:
临床医学22名 (其中:县人民医院12名、县中医医院5名、县妇幼保健院5名);医学检验2名(县人民医院);药学专业1名(县人民医院);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5名(县中医医院)。
二、招聘的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思想素质高,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医疗卫生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全国普通高等(二本以上)医学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4、所学专业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
5、年龄一般在32周岁(1980年2月29日以后出生)以下(特殊专业可适当放宽年龄);
7、户籍不限。
三、招聘方法
这次招聘工作由县级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
2012年3月30日至2012年4月25日
(二)报名地点及办法
凡符合条件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张小二寸彩色
照片在县卫生局按招聘岗位报名,每人只能选择1个岗位。(联系电话:0917-5216383)
(三)资格审查
县级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各按百分设置。
面试:每个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时间为15分钟。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按50%比例折算计分,确定为综合成绩。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各个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出现总分并列情况,以面试成绩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统一组织进行,费用自理。
(六)录用
对体检合格者,经县级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审定,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后符合条件的拟录用人员由县级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其到医疗单位报到,超过报到时间15天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待遇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享受同等正式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医学检验、药学专业人员办理人事聘用手续,临床医学类人员已取得执业资格证或在规定时间内(3年)考取执业资格证者由县级医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手续;不合格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考取执业资格证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917—5211221(扶风县监察局)
扶风县县级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