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卫生系统
安全工作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商洛市卫生系统安全工作大检查活动方案》的通知(商政卫办发[2011]25号)和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丹政办发[2011]10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重大事故、责任事故发生,结合卫生系统行业实际,经局研究决定,从八月下旬起在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中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活动,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全面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活动,进一步强化各医疗单位的安全意识,把卫生事业发展与安全工作有机统一起来,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工作的全过程,坚决杜绝和遏制特重大事故发生,形成人
人参与、人人满意的好局面
。二、检查督查范围及重点。
检查范围: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
重点检查内容:
1、各医疗卫生单位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2、供水、供电、通讯等设施的管理运行情况;
3、锅炉、高压氧舱、
氧气、压力容器、电梯等设施管理运行情况;
4、易燃易爆危险品、危险化学品、毒麻药品使用管理情况;
5、公务用车、救护车、执法车等车辆运行管理情况;
6、新建、改扩建建筑和施工工地安全防护情况;
7、医院门诊、住院部、集体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情况;
8、防火、防盗设施的配备和使用管理情况。
三、时间安排。
本次安全工作检查按照单位抓自查整改、行业抓检查督查的原则,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8月30日-9月15日):自查自纠阶段。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性质特点,重点对本单位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开展自查整改。
第二阶段(9月16日-9月25日):检查阶段。卫生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挂号消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第三阶段(9月26日-10月10日):隐患治理阶段。各单位要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检查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落实整改措施,进行全面整改,建立完善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第四阶段(10月11日-10月25日):总结巩固阶段。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情况要“回头望”,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逐一检查消号,总结经验教训,巩固工作成效。并与10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以文件形式报县卫生局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治理责任制,特别要全面落实首长负责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全力做好此项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安全工作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要突出季节性特点和重大节日等重点时段以及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和关键岗位,加强日常检查,做到横向道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三)严格责任追究。为确保本次安全检查活动取得实效,卫生局将采取巡查、抽查、互查等方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按规定从严从重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明显效果。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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