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卫生局
关于报送2012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属(管)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省上关于2012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总体安排,按照《汉中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汉中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关于做好2012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汉职办发〔2012〕53号)要求,现将我市评审材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权限: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要求认真审查、收齐申报资料后,专人、统一向市卫生局申报。汉中市中心医院、汉中市铁路中心医院、汉中市中医医院、汉中疗养院、汉中市中心血站、汉中市妇幼保健所、汉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汉中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汉江职工医院、南郑县八一三医院等十所医疗卫生单位直接向市卫生局申报;其余医疗卫生单位向属地县区卫生局申报。
二、时间安排:
日 期 | 县区或单位 | |
10月16日(星期二) | 上午 | 镇巴县、佛坪县 |
下午 | 勉县、留坝县 | |
10月17日(星期三) | 上午 | 南郑县 |
下午 | 洋县 | |
10月18日(星期四) | 上午 | 西乡县 |
下午 | 城固县 | |
10月19日(星期五) | 上午 | 汉台区、市妇幼保健所 |
下午 | 汉中疗养院、汉中市中心血站、南郑八一三医院 | |
10月22日(星期一) | 上午 | 略阳县、汉江职工医院、汉中职技学院附属医院 |
下午 | 汉中市铁路中心医院、汉中市中医医院 | |
10月23日(星期二) | 上午 | 汉中市中心医院 |
下午 | 汉中市疾控中心、其他医疗机构 | |
10月24日(星期三) | 上午 | 宁强县 |
三、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一)格式要求:材料可打印或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提交的所有表格均需按照双面打印,A3纸对折,A4纸开本,骑马钉装订。单纯A4纸张装订的不予受理。
(二)材料目录、排列顺序及份数:
1、材料目录及排列顺序:《评审表》→《量化表》→《考核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论文(课题)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聘书原件及复印件→任职资格证(含任职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语及计算机证书或免试表原件及复印件→支医鉴定、继续教育学分原件→其他荣誉证书、表格原件(科研成果获奖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病历(专题报告)。
2、材料报送份数:《评审表》一式三份;《量化表》和《考核登记表》各一式一份;所有证件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提交二份。科研成果获奖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二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等级证书》需提供原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县级卫生、职改部门公章,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三)材料袋要求:要求一人一袋,袋面粘贴《评审材料目录》,材料袋背面粘贴《评审公开监督卡》,《评审公开监督卡》必须由监督小组组长亲笔签字并用印,缺失或代签的不予受理。
(四)其他材料
1、《岗位设置统计表》一所单位提交一份,应由县区职改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2、《申报简表》一式两份,表中将中医、西医分正高级、副高级级别标示清楚,并经卫生、职改部门认真审核并盖章。
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名称,必须按照《陕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业目录》的编号及名称申报。
4、由于今年首次按照医院级别确定科研能力条件,因此,每所单位必须提供一份能证明本单位医院级别的证明材料,可以是等级批复,也可以是物价部门出具的证明本院收费级别的证明或文件。
四、其他事项
(一)为确保资料审查工作顺利推进,材料的申报由各县区、单位派专人统一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市上不受理申报者个人的材料。
(二)市卫生局受理科室:中医与科技教育科。受理地址:汉台区益汉路23号(市卫生局家属院)。联系电话:2226504、2232646。
201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