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文件
朝卫通字〔2013〕200号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关于重新上报
卫生监督协管员名单的通知
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根据《朝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施方案》,各单位已于2012年上报了卫生监督协管员名单并开展了相关工作。因有些单位卫生监督协管员发生变动,请各单位于2013年7月17日前重新上报(登记表见附件)。
卫生监督协管员要求: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任不低于5名医学专业人员担任社区卫生监督协管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主管负责人、相关科室负责人应聘为卫生监督协管员,其他人员可由预防保健人员兼任。每个社区服务站聘任一名兼职卫生监督协管员。
联系人:法制监督科 陈海滨 联系电话:65857288
邮箱:cyfazhijiandu@126。com
附件:卫生监督协管员名录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
201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