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洞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洞头县计生卫生紧缺专业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的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9名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岗位所需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岗位及要求
1.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洞头县人口计划生育和卫生局2013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报考面向本县户籍的岗位,考生需在报名之日前落户,原洞头籍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落户本县的,准予先报考,后落户;
3.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报名之日;
4.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2日—24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考县人民医院岗位,报名地点:洞头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577-63388608;
报考其他单位(县人民医院除外)岗位,报名地点:洞头县计生卫生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63482064。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个人材料:
(1)《洞头县人口计划生育和卫生局2013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
(2)本人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及未就业人员,需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
(4)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请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及地址等有关信息。考生须对本人所提交的错误信息造成的后果负责,提供虚假信息或蓄意隐瞒者,取消资格。
有关考试的事项将在洞头县人口计划生育和卫生局网(http://jswsj.dongtou。gov。cn/)、洞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thrss。gov。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考试形式、内容及时间地点
1.按照《洞头县计生卫生紧缺专业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的规定,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采取笔试的方式择优录取;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采取面试的方式择优录取。笔试成绩合格线为4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2.考试按百分制计分,笔试内容为医学相关知识。面试内容为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2.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宜录用”的、体检或考察自愿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与考察标准、程序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1.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经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成绩最后一名同分的考生,加试选择。
2.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护理专业应届毕业生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历届生未能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均取消聘用资格。
3.办理聘用手续之后,需服从分配,若有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本公告由洞头县人口计划生育和卫生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
洞头县人口计划生育和卫生局
201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