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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简章
来源:苍南县卫生信息网 更新:2013/7/18 字体:

关于2013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

简章

  为促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苍南县委、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的意见》(苍政发〔2009〕8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医疗卫生系统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我县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5名工作人员。简章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155名,详见附件《2013年苍南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苍南县户籍或苍南县生源的毕业生(含2013年应届毕业生);紧缺专业户籍不限(见计划表)。

  4. 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职称)等条件。

  5.年龄:中专、大专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以上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对象不包括苍南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三、报名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实行按专业进行资格报名考试和填报志愿的办法。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相应专业岗位,全日制普通院校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妇产科、儿科、影像、麻醉、耳鼻咽喉等专业指标。

  2.报名时间:2013年7月23日至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苍南县卫生监督所四楼会议室(苍南灵溪镇山前路公园山)。

  4.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考生信息。报名时须携带居民身份证、苍南县户口簿(苍南县生源须提供有高校入学时本县迁出记录的户口簿)、毕业证书(2013年毕业生另提供《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执业护士分数卡),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二寸近照3张;报名考务费40元。

  5.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另发)。

  四、招收办法

  1.考试范围:(各科总分为100分)。

  (1)临床医学专业:诊断学

  (2)妇产科专业:诊断学

  (3)儿科专业:诊断学

  (4)耳鼻喉专业:诊断学

  (5)眼视光:诊断学

  (6)助产士:基础护理学

  (7)中医骨伤科:中医诊断学

  (8)口腔专业:诊断学

  (9)药学:药理学

  (10)医学检验专业:血液检验学

  (11)卫生检验:血液检验学

  (12)影像专业:影像诊断学

  (13)影像技术专业:影像诊断学

  (14)麻醉专业:麻醉学

  (15)护理专业:基础护理学

  (16)预防医学专业:流行病学

  (17)中医、中西医专业:中医诊断学

  (18)生物医学工程:医疗仪器

  (19)生物科学:微生物学

  (20)康复医学(技术):康复医学

  (21)中医骨伤科:中医诊断学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分专业、分志愿进行招收。按报考专业岗位条件招收计划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备取人员进入体检、考核,同分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如专业岗位考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计划的,笔试分数最低分数不能少于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考核。全日制普通院校护理本科毕业生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直接进入体检、考核,体检、考核合格的予以优先选岗。

  4.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5.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不合格并取消聘用资格:

(一)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二)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三)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四)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五)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八)有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6.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期满,由考生根据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专业、学历等要求,在报考的专业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岗(县妇幼保健院均为差额管理岗位),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择岗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择岗的不再递补。

  五、本简章解释权属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南县卫生局

  六、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考试时间地点、笔试成绩、体检、考核等有关事项均在苍南人才网(www。cnrsj。com)发布,不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77-68881517 0577- 64703398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南县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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