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市卫生局关于下发第三周期医师定期考核
业务水平测试相关要求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上虞市卫生局关于做好第三周期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虞卫〔2013〕111号)文件精神,现将业务水平测试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指定书本
《常用卫生法规汇编》(2011版)全国卫生系统“六五”普法学习用书------卫生部政策法规司编(法律出版社)
二、考试内容及范围
1.《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3.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5.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
6. 《侵权责任法》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初定8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形式
考试为笔试,闭卷答题。题型:选择题50题(1.5分/题);是非题25题(1分/题)。
五、相关事项
1.为便于落实试卷数量,请各考核机构于7月22日前,将统计的本考核机构内参加业务水平测试的人数上报局医政科;
2.接到通知后请立即通知本单位所有参加业务水平测试的医师;
3.参加考试的医师请自带蓝(黑)色圆珠笔或钢笔(采用答题卡),凭身份证入场,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物品。
上虞市卫生局
201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