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局属事业机构:
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全面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医疗卫生及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市、县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国庆节期间医疗卫生及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医疗救护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本着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双节”期间的医疗救治工作,要保持医疗急救设备和急救车辆状况良好。县医院、县中医院和各景区卫生院要在做好正常医疗服务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急救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能够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二、加强疫情监测,及时报告、处置传染病疫情
当前正值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尤其我县近期手足口病疫情不断发生,且有流行扩大趋势,各医疗卫生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在节日期间,要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安排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设备,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网络畅通无阻,一旦发现疫情,要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立即进行调查处理,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三、切实加强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
卫生监督所要按照职责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卫生监督执法检查,要重点加强旅游景点、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的关键环节检查,发现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要立即依法采取相应控制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四、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落实到人”。各单位要在节前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重点检查:一是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二是医院门诊大厅、住院楼、家属楼、实验室、配电室等部位的消防设施齐全及有效情况,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情况,装饰、装修材料的可阻燃情况;三是配电室、电梯和水、电、气等设备和设施的使用保养情况;四是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保管使用情况;五是毒麻药品管理、消毒隔离等重要部位和重要环节的监督情况;六是防盗、防破坏、防恐怖、预防寻衅滋事等安全措施;七是车辆管理、交通安全情况;八是医疗安全及在建工程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制定措施,认真整改,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因玩忽职守、麻痹大意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要严肃查处。
五、继续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全县卫生系统要认真排查和及时消除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努力维护单位内部和社会稳定。一是要注重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完善群体事件和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预案,充分发挥群治作用,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要切实解决职工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妥善处理单位内部矛盾,积极做好职工思想教育和矛盾化解工作;三是要增强防恐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防范和打击可能发生的暴力恐怖破坏活动;四是要认真解决诉求合理的信访问题,着力解决关心民生的突出问题,多措并举解决疑难问题,积极受理患者诉求,妥善处理医疗纠纷。
六、认真做好节日值班和信息报告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加强“双节”期间值班工作的领导,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单位责任人带班制度(于9月30日前将本单位值班人员名单报卫生局办公室)及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凡是发生或发现安全生产事故、突发疫情、中毒、重大医疗纠纷等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卫生局办公室报告。如果有单位和个人发生或发现重大事件,不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而采取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甚至隐匿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及有关当事人责任。
石泉县卫生局
201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