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各省卫生人才网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陕西卫生人才网 > 渭南 > 正文
关于进一步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标准的通知
来源:富平县卫生局 更新:2013/7/19 字体:

富 平 县 卫 生 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
2009年4月24日县政府召开了全县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动员会,会后各乡镇人民政府积极进行了动员部署,安排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富平县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并制定了本乡镇实施方案。为了使我县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达到省级规范化验收标准,县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对进一步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标准补充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社会参与,因地制宜的原则;坚持每个行政村设置一个村卫生室,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实行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的原则;坚持规模适度、经济合理、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原则;坚持人员技术准入标准,有利于提高乡村医生医疗技术和整体素质;坚持兼顾乡镇卫生院、乡医、群众三者利益,有利于充分调动乡医积极性;坚持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有利于推动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原则。
二、建设基本标准
1、设置选址标准:每个村只设立1个村卫生室,必须在行政村域内。每个村卫生室必须设立诊断室、治疗室、药房,房屋面积充足的,可增设观察室、医生值班室,每室必须分设。选址应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尽可能将村卫生室与村学校、村民集体活动场所、村民委员会所在地等统筹规划。原则上应选择交通便利、服务人口集中、服务半径较大地段。
2、人员装备标准: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3名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质的人员,且有合法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有效证件。
3、对没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质的人员空白村,由村上和乡镇卫生院协商解决调配乡医和筹建方案,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领导小组备案。
三、建设标准
1、村卫生室房屋为独立单体建筑或相对隔离分开的建筑,位置适宜,便于识别,坚固安全,水电齐全,布局合理,流程规范,符合卫生学要求。凡列入新建的村卫生室,均要按照村民建房三间的标准,由县卫生局统一设计,使用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三室或五室分设;凡列入改造维修的村卫生室,也要按照“三室分设”的要求进行改造维修,使用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够条件可按照“五室分设”的要求进行改造维修。
2、三室地面、墙面均要贴瓷片,达到干净、整洁、卫生、美观。诊断室、药房墙面贴白色瓷片,高度不低于1.2m。治疗室建统一的操作台,操作台长3m,宽0.6m,高0.8—0.9m之间,操作台贴白色瓷片。治疗室墙面贴白色瓷片,高度不低于1.8m,并配置紫外线灯。
3、室内墙壁和楼顶平整光滑,统一白色涂料粉刷,油漆门窗并加窗纱,照明统一为日光灯,电线行走整齐。室外墙体干净整洁、新颖,按照《陕西省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视觉形象识别》,墙体周围要用浅绿色环保漆油漆,高120cm。村卫生室标识牌居中醒目。要独立或在外墙上没有不小于1.5m×0.9m规格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或宣传板,装饰美观大方。
附:村卫生室标准设计平面参考图三室分设和五室分设图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五日

相关文章
 昌平区医师考试网:医疗机构设置相关情况公
 山西卫生人才网: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
 凤阳县医药卫生人才网:关于村卫生室图纸变
 瓯海区医药卫生人才网:医疗机构注销通告(温
 瑞安人才卫生网:关于上报2011年第三季度医
 扬中人民卫生人才网:让世界充满爱——写在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