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全市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
根据全省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奖励兑现现场会议精神,结合我市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贯彻全省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奖励兑现现场会议精神,要学习借鉴铜川市的经验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合理安排时间,加快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决不拖全省全市的后退。
二、严格按照《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意见》【榆政卫发(2009)45号】中,2009年各县区村卫生室建设规划数量,进行加紧加快改建、新建,务必于9月底前全部竣工,市卫生局10月份组织验收。
三、对于已建好的村卫生室应对照市级验收标准和省级评分细则逐项进行规范完善,正在建设改造的村卫生室要进行边督导、边检查、边初验。
四、各县区验收达标的规范化村卫生室,申请市卫生局验收花名表,乡镇应按好、中、差的次序排名,每个乡镇所属的村卫生室也应按好、中、差依次排序。市卫生局对于新建的每所村卫生室原则上要全面验收,维修改造的实行分片抽验,每个县区不少于6个乡镇,每个乡镇不少于6个村卫生室。
五、经省、市验收达标的规范化村卫生室,各县区要做好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对省、市奖励资金的发放要严格进行登记造册,及时合理的发放,不准多领、冒领和少发的现象。
榆林市卫生局
二○○九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