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08年全市先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优秀卫生院院长、乡村医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卫生系统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农村卫生机构建设和管理,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保护广大农民群众健康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市广大乡村卫生人员爱岗敬业、立足农村、服务农民,推动农村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我局决定开展2008年全市先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优秀卫生院院长、乡村医生评选表彰活动。现将《2008年全市先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优秀卫生院院长、乡村医生评选表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按规定时间上报。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