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国家和我省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家合格标准
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各专业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我省合格标准
全省乡镇卫生院中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省定合格标准为各科目须达到50分以上,其它单位、级别不划定省级。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