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卫监所发(2012)17号
各科室、医院协管组:
为做好我县职业病防治和放射诊疗工作,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精神,按照县卫生局安排,在全县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放射卫生及职业卫生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工作顺利进行,制
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和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的检查,进一步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视,提高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通过开展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防护的检查等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对放射诊疗防护的管理,落实其主体责任,切实维护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以及公众的健康权益。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整治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我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永恒 卫生监督所所长
副组长:王国俊 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张小军 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焦杨平 卫生监督所工会主席
成 员:王 喜 监督所办公室主任
杨 娟 监督所财务科科长
唐 营 监督所医疗科科长
张 丽 监督所监督员
刘 刚 监督所监督员
刘贝贝 监督所监督员
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小军同志兼任。
三、工作内容
(一)依法规范放射卫生许可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要求,做好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发证管理工作,组织放射诊疗机构按期校验,督促变更放射诊疗项目的放射诊疗机构及时办理变更许可事项。
(二)调查了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的专业人员、设备及相应质控设备配备情况以及年度诊疗患者数量情况。
(三)组织对各医疗单位的监督检查
摸底调查各医疗单位放射档案、放射管理规章制度完善情况、放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情况、个人剂量佩戴情况。无《放射工作人员证》调离放射工作岗位。
(四)做好职业卫生宣传工作
继续开展以“防治职业病,造福劳动者”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提高用人单位、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治的法制意识,增强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活动时间
专项整治活动从2012年5月3日开始,2012年6月底总结本次活动经验,进一步巩固成果,并将整治工作总结材料上报县卫生局。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相关科室及人员必须增强责任感,落实责任制,分工明确,组织力量抓好落实。
2、加强舆论宣传。在整治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对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努力营造一个合法经营的浓厚氛围。
3、依法行政、长效管理。我们要以这次专项活动为
契机,进一步完善制度,提高执法监督工作水平,建立
长效管理机制。
淳化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