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医院协管组: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
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公共场所管理条例》精神,根据市县卫生行政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在全县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大规模的打击非法行医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内容
1、严厉打击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相应资质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机构和人员。
(1)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
(2)通过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
(3)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
(4)使用涂改、伪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
2、认真查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的,包括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擅自变更执业地点的。
3、严厉打击医疗机构将本单位科室出租、承包给社会非技术人员或其它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活动。
4、严厉查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非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
5、 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或擅自开展义诊的。以免费检测(理疗)、健康宣传为幌子,推销药品、保健品、理疗仪及医疗
器械的行为。
6、认真贯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有计划、有检查、有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
7、经营单位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经过体检、培训,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持证率95%以上。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100%(有调离文书)。
8、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1)旅店业有茶具、拖鞋消毒措施;被套、枕套(巾)、床单等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一换;客户卫生清洁操作符合卫生要求;客户毛毯、床罩至少每月清洗一次;客房地面、地毯清洁;客房无卫生间和旅店,每床配备标有不同记号或易于区分的脸盆、脚盆,每客用后消毒;空调器滤网或风扇无明显积尘。为客人提供的洗浴用品符合卫生要求。
(2)理发美容店工作人员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清
面时需戴口罩;理发刀具、胡刷、毛巾一客一消毒;有皮肤病患者(头)专用工具,并有明显标志;烫发、美容有专用的工作区域,必须有机械通风装置,且通风良好。
(3)公共浴池(包括桑拿浴室)有禁止性病、传染病、皮肤病患者就浴标志,桑拿浴室供顾客用的衣裤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毛巾、茶具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整治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我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永恒 卫生监督所所长
副组长:王国俊 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张小军 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焦杨平 卫生监督所工会主席
成 员:王 喜 监督所办公室主任
杨 娟 监督所财务科科长
唐 营 监督所医疗科科长
宁 应 监督所监督员
寇荣丽 监督所监督员
郭 曼 监督所监督员
张 丽 监督所监督员
刘 刚 监督所监督员
刘贝贝 监督所监督员
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小军同志兼任。
三、活动时间
专项整治活动从2012年5月3日开始,2012年6月底总结本次活动经验,进一步巩固成果,并将整治工作总结材料上报县卫生局。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相关科室及人员必须增强责任感,落实责任制,分工明确,组织力量抓好落实。
2、加强舆论宣传。在整治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对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扩大社会
影响,努力营造一个合法经营的浓厚氛围。
3、依法行政、长效管理。我们要以这次专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制度,提高执法监督工作水平,建
立长效管理机制。
淳化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