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新区社会事业局,矿务局、陕煤建司卫生处,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2008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公布,现就我市办理2008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以下简称《护士执业证书》)及首次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09年元月1日至2009年3月30日
二、办理对象:
1、参加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合格,且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细则》中规定的护理(助产)专业学历者;
2、符合《办法》及《关于200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42号规定的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免考者);
三、应提交的材料:
1、2008年拟办证人员花名册(包括注册类型、姓名、身份证号、毕业院校等项目,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申领表》(一式二份)和《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一份);
3、当年或连续两年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个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5、医疗机构临床实践证明和业务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临床护理实习的学历证明和临床实践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6、护理(含助产)专业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原件(市妇幼保健院);
8、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5张(3张贴在相关申请表上,2张贴在身份证明复印件下方备用)。
四、几点说明: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办证、注册工作,抽调专人负责受理各自辖区内办证人员的申请,严密组织,严格审核,汇总后于2009年3月30日前报市卫生局;市卫生局不受理个人办证申请。
2、所提交材料2—7项按顺序装订,复印件一律用A4纸,一人一袋。
3、本次新办证与换证工作同时进行,请各区县卫生局、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将两类人员严格区分,分别报送,并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克服困难,务必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4、办证费用:15元/人。
附件1:陕西省卫生厅、教育厅对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认定结果
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申领表
附件3: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
附件4:陕西省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附件5:2008年铜川市拟办证护理人员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