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卫生局
关于在全县卫生系统内广泛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陕西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办法》,使我县顺利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根据县教育体育局、县语委办的有关通知精神,依据各有关单位工作范围,现就卫生系统内广泛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一是单位领导要负责本单位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的管理工作,组织单位职工开展普通话运用的培训和考核;
二是医疗单位必须在医疗服务期间和护理期间,医护人员必须使用普通话与患者交流,正确规范使用汉字,不能自造汉字,确保普通话成为本单位所有职工特别是与患者接触较为密切的窗口岗位工作人员的日常服务用语。
三是公共卫生单位要做好职工普通话推广的培训、测试和宣传、组织工作,确保每个职工特别是服务窗口岗位工作人员必须使用普通话与服务对象交流。
二、几点要求
1、要充分认识普及普通话和规范化使用汉字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长期性,各单位要把此项工作与医疗卫生业务中心工作同安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迅速掀起学习普通话、普及普通话和规范化使用汉字的热潮。
2、推广普通话要努力做好四个重点领域的工作:第一,各单位要以普通话为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用语,要把普及普通话纳入单位职工日常工作中,渗透到日常的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第二,各单位领导要率先垂范,把普通话作为公务用语,并督促和带动全体职工推广普及普通话。第三,要重点在本单位窗口工作岗位迅速培养一支能实际正确运用普通话和规范化汉字的领军队伍。第四,提倡工作之余、节假日和其他空闲时间练习普通话和规范化汉字的使用,努力营造人人讲普通话、个个会说普通话,大家都能正确规范使用汉字的浓厚气氛。
二0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