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县乡(镇)卫生一体化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优化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切实解决部分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力量薄弱、服务能力不高等问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县乡(镇)卫生一体化改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实施县乡(镇)一体化管理,有利于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巩固和发展;有利于县乡(镇)卫生机构管理水平和技术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有利于农村药品流通领域的管理和规范医疗行为;有利于县乡(镇)综合性医疗预防保健服务的落实。改革现行县乡(镇)两级医疗卫生服务体制,优化配置卫生资源,把县乡(镇)两级医疗卫生服务联为一体,使县级医疗卫生技术骨干和设备下沉,拓展县级医院的服务领域,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服务水平,强化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能力,构建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县乡(镇)卫生一体化格局。
二、工作目标
县乡(镇)医疗卫生管理一体化是根据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采取规范布局、整合资源、深化运行机制改革,将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实行捆绑,整合为一体,达到“两不变、两提高、三制、六统一”的管理模式。即“乡(镇)卫生院的职能不变、机构等级不变;通过县乡(镇)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乡镇卫生院实行院长公开招聘制、卫生院全员聘用制、工资绩效考核管理制;统一管理规范、统一业务指导、统一工作考核、统一人员培训、统一财务管理、统一药品采购与调配”,充分发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在技术、管理上的优势,完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理顺并加强县乡(镇)两级卫生服务的功能,实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壮大、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水平提升,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服务需要,使农村基层卫生组织运行有效,农村居民在乡(镇)卫生院享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县级医院的医疗服务,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三、工作任务
县乡(镇)一体化管理的核心是“管理”,县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要将工作重点放在管理上,使县乡(镇)两级的卫生服务在功能上明确、在资源上协调、在效能上一致。
主要工作任务是:
1、优化整合医疗卫生资源
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支援对口帮扶工作,实行优劣互补,资源共享,一体化管理后保持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不减、财政投入不减、人才协调使用、医疗卫生服务落实,利益共享的目的。
2、明确管理方式
一是“两不变”:乡(镇)卫生院职能和机构等级不变。乡镇卫生院的公共卫生服务、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公共卫生管理功能不变。乡镇卫生院技术等级不变。二是“两提高”:通过县乡(镇)一体化管理,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当地老百姓在本乡镇就能享受到县级医疗机构的技术服务,患者按乡镇卫生院的收费标准支付医疗服务费用,不断提高就诊人次和诊疗水平,促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不断增长,提升医院的知名度。三是“三制”管理:即坚持乡(镇)卫生院院长公开招聘制、卫生院全员聘用制和绩效工资制。乡镇卫生院对外仍属独立法人单位,院长实行公开招聘,由县卫生局考核聘任,在一体化管理框架下履行卫生院院长的管理职责。乡(镇)卫生院按照人事部门批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实行全员聘用,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实行一体化管理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院依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分别制定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及分配方案,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实行基础工资加绩效工资制度,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综合考核兑付报酬。四是“六统一”管理。统一管理规范。对乡(镇)卫生院统一工作程序、统一规章制度、统一技术规范、统一人员准入;县级医疗机构协助县卫生局对对口支援的卫生院进行监督管理。统一业务指导。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开展临床医疗、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爱国卫生等业务的统一指导。统一工作考核。建立健全对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考核制度,细化考核指标,做到考核体现工作实绩。统一人员培训。乡(镇)卫生院的人员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统一进行业务培训,统一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全面提高素质。统一财务管理。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乡(镇)卫生院财务,对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乡(镇)卫生院要进行资产登记造册,保证国有资产不得流失。药品统一采购与调配。乡(镇)卫生院所需药品、一次性医疗用品均可纳入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采购配送。
四、实施步骤
1、调查研究阶段(2010年6月—7月)。县卫生局对县乡(镇)卫生一体化管理改革工作进行调研,对乡(镇)卫生院的服务人口数、服务半径、医院规模、医务人员数量及技术结构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摸底,进行分析研究,为县乡(镇)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的开展打好基础。
2、动员布署阶段(2010年8月—9月)。县卫生局要召集县医院、县中医医院负责人及相关部门领导会议,召开县乡(镇)卫生一体化管理改革工作动员会议,详细安排布署。县卫生局组织对乡(镇)卫生院进行资产清理,理顺体制机制。
3、结织实施阶段(2010年10月—2011年10月)。县医院、县中医医院要根据县乡(镇)卫生一体化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对所支援的乡镇卫生院制定实施细则及相关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4、总结评估阶段(2011年10月—12月)。县乡(镇)卫生一体化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要进行自评,及时进行总结,查找和解决工作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问题。通过总结评估,达到“以评促管”的目的,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队伍管理,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增强医务人员的奉献意识、责任意识、团队意识,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医疗技术水平。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了县乡(镇)卫生一体化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要明确工作职责,在领导小组和卫生局的领导下,充分认识开展县乡(镇)卫生一体化管理对发展壮大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县乡(镇)一体化管理工作,成立领导机构,加强对县乡(镇)一体化管理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工作任务的落实。
2、健全制度。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等方面相关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依,按章办事。要建立健全人事分配制度、绩效工资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逐步形成系统化的县乡(镇)卫生一体化管理的科学体系。同时,分析查找在机制、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医务人员行为,严格依章办事,促进医院高效规范运转。
3、督导检查。县卫生局将按照领导小组的安排,紧紧围绕县乡(镇)一体化工作任务,定期组织开展对县乡(镇)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与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年度考核相结合。要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县乡(镇)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4、强化宣传。县卫生局、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把握重点工作,及时全面做好县乡(镇)卫生一体化管理的宣传工作,准确把握县乡(镇)一体化管理方式等宣传重点,紧紧围绕县乡(镇)卫生一体化管理的重大意义开展宣传工作。要创新宣传方式,通过报送信息,设置宣传专栏、入院患者交流、张贴标语、办板报墙报等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县乡(镇)卫生一体化改革工作的意义和成效,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引领和推动县乡(镇)卫生一体化管理改革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