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卫生规划财务管理人员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卫办规发〔2012〕345号 |
各设区市卫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韩城市卫生局,厅直各单位: 现将《陕西省卫生规划财务管理人员培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七日 陕西省卫生规划财务管理人员培训实施方案 根据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规划财务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卫办规财发〔2012〕105号)精神,为贯彻落实《“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推动卫生规划财务人才队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人才强国、人才强卫战略的总体要求,以提高人员素质为中心,通过创新观念、创新政策、创新机制,建成一支德才兼备、思路开拓、管理规范、技能过硬、一专多能的卫生规划财务管理人才队伍,积极推动卫生规划财务人才队伍全面发展,为卫生事业发展和改革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工作任务 在全省卫生系统积极实施卫生部卫生规划财务人员培训工作“335工程”,即:开展3个层次培训、强化3个基本、重点培训5个领域。3个层次是指领导干部培训(主要包括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领导、医院院长)、领军人物培训(主要包括总会计师、规划财务处长)、规划财务工作人员培训。3个基本是指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5个领域主要是指财务、审计、基建、价格、设备管理。 三、组织领导 成立“陕西省卫生规划财务管理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卫生厅刘少明厅长任组长,厅规划财务处杨亚鹏处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厅规划财务处。厅规划财务处负责卫生规划财务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并组织实施、督导、评估,确保全省培训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四、进一步提高对卫生规划财务人员培训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当前,随着政府投入规模不断增加,卫生规划财务人员在资金安排、使用、管理等方面的任务和责任不断加大。但是,卫生规划财务人才队伍建设还存在着制度和机制不够健全、职能履行不够到位、专业结构不够合理、高层次创新人才严重不足、人员素质亟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加强卫生规划财务人员培训,尽快提高队伍能力水平,是实现医改目标、加快推进卫生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是落实《医改“十二五”规划》和《人才发展规划》的具体体现。各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单位必须不断增强卫生规划财务人员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提高卫生规划财务人员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履行职责,不辱使命。要深刻认识做好卫生规划财务人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工作部署上来,将培训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五、培训范围及内容 主要培训对象为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划财务分管领导、医疗机构负责人,医疗卫生单位财会、审计人员。 (一)卫生行政部门分管领导培训。 对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分管领导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有:政府预算改革、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监测、医院财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医疗设备购置管理、卫生系统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及风险防患、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知识。 (二)医疗机构院长培训。 对省级及各市、县及乡镇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是:政府预算改革、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医院财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卫生系统常见违规问题的防患及政策依据、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基本建设管理、医疗设备购置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知识。 (三)卫生行政部门规划财务处(科)管理人员培训。 对省直及各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规划财务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是:政府预算改革、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制度执行中难点解析、卫生总费用测算、政府医改投入监测、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卫生财务年报编制培训、卫生系统常见违规问题的防患及政策依据、基建价款结算及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知识。 (四)公共卫生机构财务管理人员培训。 对省直及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院(站、所)、采供血中心(站),财务、审计科科长和主办会计、专职审计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是:政府预算改革、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卫生总费用测算、政府医改投入监测、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卫生财务年报编制培训、卫生系统常见违规问题的防患及政策依据、基建价款结算及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知识。 (五)公立医疗机构财务管理人员培训。 对省直及市、县医院财务、审计科科长和会计、内部审计人员、基建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是:政府预算改革、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执行中难点解析、卫生总费用测算、政府医改投入监测、卫生财务年报编制培训、卫生系统常见违规问题的防患及政策依据、基建价款结算及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知识。 (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人员培训。 对全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务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是:政府预算改革、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执行中难点解析、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卫生财务年报编制培训、卫生系统常见违规问题的防患及政策依据、基建价款结算及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知识。 (七)其他卫生机构财务管理人员培训。 对全省其他卫生单位财务、审计科科长和主办会计、专职审计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是:政府预算改革、政府会计改革、卫生总费用测算、政府医改投入监测、专项资金管理、卫生财务年报编制培训、卫生系统常见违规问题的防患及政策定性依据、基建价款结算及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知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成立卫生规划财务人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制订相关的工作制度,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思想落实、任务落实、政策落实、项目落实、经费落实。各地要将卫生规划财务人员培训纳入本地区卫生人才培养和卫生人员培训总体规划,建立和完善规范化培训制度。 (二)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要多措并举,逐步建立完善分层次、分类别、分机构、分岗位等科学有效的卫生规划财务人员培训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完善创新人才开发培养、选拔任用机制,注重发现和培养高素质的卫生规划财务人才、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和优秀骨干人才。 二是建立完善队伍建设激励机制,调动和激发卫生规划财务人员投身医改的积极性、主动性,实现“要我发展”到“我要发展”的根本转变。 三是建立完善专家帮教制度,建立和培育师资队伍,优化培训师资力量,建立省、市、县三级培训师资专家库,充分发挥师资队伍的专业优势。 四是建立完善省际、省部交流机制,拓宽培训和培养渠道。 (三)分类指导,分级负责。要针对不同对象、知识结构、工作岗位、工作需求和事业发展等进行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和厅直单位主管卫生规划财务工作的负责同志、规划财务处负责同志、有关师资人员的培训工作由省卫生厅负责,省级以下卫生规划财务人员培训工作由各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四)保障经费,加大宣传。各地要将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卫生人员培训经费与地方投入统筹安排,用于卫生规划财务人员培训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要加强培训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卫生规划财务各项政策和措施、实施卫生规划财务人员培训的重要意义,及时总结宣传典型经验、主要做法和成效,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加强考核,完善信息。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明确培训考核程序,制订培训考核办法和质量评估指标体系,逐步实现培训与使用相结合,培训考核结果与个人职称评定、工作岗位设置等相结合。逐步研究建立卫生规划财务人员信息库,建立以人员数量、人员结构、人员资质、岗位设置、人员需求、培训情况、考核情况等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库,按照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定期更新的原则,逐步实现信息库数据共建共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