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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贵州卫生 更新:2013/7/19 字体:

关于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3〕1号)等文件精神,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3年5月18日进行,为做好我省考试各项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中关于考生报名资格规定,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事宜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月30日—2013年2月25日,期间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 http://www.med126.com/rencai/)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现场确认时间:我省各考点及报名点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在2013年2月18日—2月28日期间进行。
3、现场确认地点:报名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进行现场确认。
(1)申请人为2013年在校应届毕业生的,由考生所在学校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各市(州)考点(卫生局)、省直考点在学校设立报名点。考生所在学校安排专人负责,统一组织报名确认;辖区考点不单独受理应届毕业考生的确认事宜。
(2)申请人为往届考生(非应届毕业生)的,到本人工作单位所在的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3)在筑的省卫生厅直属单位、省直属单位中的医疗卫生机构、中央在黔单位中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往届考生(非应届毕业生),贵阳医学院贵阳中医学院、省医护士学校的2013年在校应届毕业生在省直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4、申请人报名参加考试应提交的材料见附件1。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仍采用纸笔考试,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及时间
专业实务 5月18日 9︰00—11︰30
实践能力  14︰00—16︰30
四、考试成绩及效用
一次考试两个科目成绩达到合格标准为考试合格,可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其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职务。
五、有关考试考务工作要求
(一)加强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各考点要严格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对非护理、助产专业毕业的人员和学制达不到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要求的,严禁参加考试。
(二)认真组织报名工作。各级卫生、人力资源部门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强化管理。一是要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提交的照片(含上传电子照片);二是在现场确认工作中,配备专门人员和网上确认设备(宽带网、计算机、打印机、专业照相设备等),保证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在现场确认时,考试机构须向考生提供《2013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要求考生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并签名确认。
(三)考试报名工作是考务管理及考试实施的基础,本次考试报名正处于春节以及寒假期间,各考点要按照上级有关考试文件要求和省考区办公室工作部署,将考试报名文件及信息及时印发考生所在学校、单位,多渠道通知到符合考试条件的考生本人,统筹做好本考点的考生报名工作。
(四)各考点在上传数据前,要认真核对考生报名数据信息,及时对错误信息进行更正,确保报名工作和考试实施、办证及聘用等工作顺利完成。
六、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按照《护士条例》(国务院令517号)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护考办发〔2013〕1号、卫人才发〔2013〕17号文件执行。
联系人:
省卫生人才交流考试培训中心
吴  翔 电话:0851-3617522
省卫生厅人事处
马  昱 电话:0851-6820725

附件:1、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2、《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3
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
〔2013〕1号)
3、《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3年护士执业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3〕
17号)

贵州省卫生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1月 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卫生  护士资格  考试  通知
抄送:省直(厅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省卫生人才交流考试培
训中心。
贵州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3年1月  日印发
共印30份

附件1
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生报名
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一、现场确认时申请人(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1份(从网上填报提交后打印),经所在学校、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
2.身份证及复印件1张;
3.2013年在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提交本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书”及学校拟报教育行政部门发放毕业证书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学籍名单”(名单须提供Excel表格电子文件);
4.往届考生(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以及参加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单及复印件1张;
5.与上传照片相同的彩色白底1寸或小2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空白处);
6.提交的相关证件复印件须有所在学校、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意见并加盖印章。
二、加强考试考务信息管理,规范考生(申请人)报名信息。
1.往届考生(非应届毕业生)填报的工作单位信息,工作单位属于“事业法人”单位的,按照工作单位第一法人名称(即公章名称)填写。
2.工作单位不属于“事业法人”单位的,或工作单位为私营医疗机构的,按照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的“医药卫生机构”名称填写。
3.2013年在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填写工作单位时,统一填写为“□□□□□学校护理或助产专业2013年应届毕业生”。
4.申请人(考生)的毕业学校及专业必须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信息填写;考生姓名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5.上传和提交的照片必须相同,并为考生本人近期证件照(白底),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确认;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45 kb之间;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边框;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应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三、做好报名信息确认工作。网上报名的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网上报名结束提交信息前,应仔细核对填写的报名信息,再打印《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考点或报名点(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在现场确认时应复核《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信息与考生身份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确保各项资料对应的报名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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