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发〔2012〕274号
市卫生局关于成立六盘水市乡镇卫生院
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特区、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础,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加快我市乡镇卫生院标准化 建设,确保建设项目按期完工,根据2012年10月12日“贵州省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启动会议”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六盘水市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兴芝(六盘水市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许 松(六盘水市卫生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黄良明(六盘水市卫生局副局长)
孙海霞(六盘水市卫生局副局长)
郑国伦(六盘水市卫生局副局长)
陈大贤(六盘水市卫生局纪检组长)
成 员:郭永贤(六枝特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春涛(盘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渡凯(水城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蒋承君(钟山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何丽军(六盘水市卫生局规财科)
陈先明(六盘水市卫生局合医办)
陈 川(六盘水市卫生局医政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规财科,许松 兼任办公室主任,何丽军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市级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县(区)人民政府,监督检查各县(特区、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项目落实情况;实行“十天一调度”工作机制,随时掌握项目进度信息;对项目进度缓慢、整改措施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汇总项目实施进度情况上报省、市有关部门。
(二)各县(特区、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牢固树立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工作紧迫感,高度重视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项目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员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贵州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项目建设,把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项目纳入“四制”管理,千方百计按期开工;精心组织,精心管理,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工期倒排表,确保每个项目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管理到位;要及时掌握和报送项目进度信息,就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汇报;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严把质量关,将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项目建成最安全、最牢固、最放心的工程;建好项目档案,强化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确保每个项目资料完备;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验收,项目验收部门出具验收报告后方能投入使用。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主题词:卫生 机构 通知
六盘水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2年10月16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