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成我市一流水平的精神卫生专科医院,解决市精神卫生中心人才缺乏,根据德人社办[2012]302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拟考核聘用以下人员。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实践技能。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1、执业医师3名:大专以上学历;有执业医师证书;35周岁以下;专业分别为医学影像及放射治疗、中西医结合、精神卫生。
2、护士1名:全日制大专;护理学专业;有护士执业证书,35周岁以下。
四、考核程序
(一)公告考核信息及岗位条件。
(二)报名、审查。2012年8月16日前将证明岗位条件相关资料报德阳市口腔医院人事科。
(三)对初步确定人选进行试用,领导小组随时对其进行考核考察。
(四)考察合格,院班子讨论,上报主管部门,决定录用。
五、工作纪律和要求
考核录用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要加强录用监督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增强考核录用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从事考核录用工作的人员凡与比选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联系人:赵勇 联系电话2873178
201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