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市卫办发〔2013〕125号
德阳市卫生局
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卫生厅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及市直属民营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卫生厅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3]128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各单位在进行资格审查时,必须落实责任,严格按照报考条件,把好报考资格关。要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复审、审核、核查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资格审查人员须在《报名表》、复印件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做到谁复审、谁负责。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评审资格,以及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评审资格的人员和单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1、《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任职资格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执业医师类报名时应提交执业证书、资格证书;报考护理类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交护士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符合破格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相关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单位工作年限证明原件1份。
联系电话:(0838)2902283
联 系 人:文 桫 赵 勇
附件:
2、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卫生厅 四川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德阳市卫生局
2013年4月18日
附件1:
5月8日上午 绵竹市、什邡市、中江县
5月9日下午 广汉市、旌阳区、罗江县
5月10日上午 市人民医院其他单位
注:未安排的部门或单位,请于5月10日下午报送材料;(报送前请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