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2年医疗卫生项目中央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编报工作,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卫生厅关于编报2012年医疗卫生项目中央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见附件)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编报2012年医疗卫生项目中央专项资金投资计划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编报班子,组织专班人员进行编报。
二、准确领会精神。要充分领会《通知》精神,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按照市委、市政府“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要求,把卫生项目挤进中央专项投资计划之中,以切实缓解我市医疗卫生资源严重不足的矛盾。
三、准时上报。各地各单位务于3月25日前以正式文件(含电子版)上报市卫生局,凡过期未报送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在全市卫生系统通报,并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各地各单位要将申报的项目信息录入“中央投资项目编报系统软件”里,导出IMO文件(软件下载地址:http://www.ndrc。gov。cn/xzzq/rjxz/t20090325-294916.htm)。
联 系 人:王一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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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