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护士)成绩单已领回,请各位考生于8月30日至9月30日到区卫生局人事科领取 ,逾期不来者,责任自负。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可以委托他人领取)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