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1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请及时到区卫生局人事科领取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参加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必须于11月30日前带上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到区卫生局人事科填表,逾期不到者,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2131863
二0一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