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
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确保2011年春节期间医疗卫生安全,有效预防、迅速应对、及时控制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让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结合我市实际,就如何加强春节期间卫生应急及医疗卫生安全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把春节期间卫生应急及医疗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关注民生的一项大事,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值班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的管理、组织、协调工作,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确保能及时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要根据《食品安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规定,以餐饮消费和医疗安全为重点,由卫生行政部门牵头,切实开展节日期间餐饮消费和医疗安全集中检查和巡回检查。各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要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将辖区内餐饮单位和医疗机构监督责任落实到人,逗硬执行事故倒查制度。特别要开展好、组织好春节期间“年夜饭”食品卫生工作,保障节日期间餐饮消费安全。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实行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做好春节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确保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同时要安排好应急流调队待班工作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物资储备。一旦发生或发现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食物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
市、县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分中心要做好院前急救工作,合理安排人员、设备、药品和车辆,保证急救电话畅通,及时接警,迅速出警,妥善处置和及时转运患者。
三、加强宣传,普及知识
各地要深入社区、农村乡镇、旅游景点、医疗机构,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主动与新闻媒体联系,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四、强化值班,科学处置
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卫生执法监督、疾病控制、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要切实做好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人员、药械、车辆等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应急机制能够高效运转,并及时处理、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各地要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有关餐饮消费和医疗安全方面的问题。两节期间要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电话,公布电话号码,由专人负责,并认真做好咨询、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信息反馈工作。群众和社会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必须及时调查处理,做到件件有回音,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
请各县(区)于2011年1月25日前将卫生应急、医疗卫生安全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及联系方式报市卫生局应急办。
联 系 人:郑琼瑶
联系电话:5269753(含传真)
邮箱地址:bzswsjjk@163。com
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