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乡村医疗机构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卫办发[2012]405号)的要求和《乡村医疗机构评审标准》,于2012年11月-12月,我局在达州市乡村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分别对我市自愿提出申请的32家中心卫生院进行了严格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甲等中心卫生院:达县碑庙中心卫生院、达县赵家中心卫生院、达县河市中心卫生院、达县渡市中心卫生院、达县大树中心卫生院、万源市旧院中心卫生院、万源市沙滩中心卫生院、万源市青花镇中心卫生院、万源市大竹河中心卫生院、万源市罗文中心卫生院、大竹县东柳镇中心卫生院、大竹县清水镇中心卫生院、大竹县文星镇中心卫生院、大竹县周家镇中心卫生院、大竹县石桥铺中心卫生院、大竹县高穴中心卫生院、大竹县庙坝中心卫生院、渠县三汇镇中心卫生院、渠县涌兴镇中心卫生院、渠县临巴镇中心卫生院、渠县天星镇中心卫生院、渠县贵福镇中心卫生院、渠县宝城镇中心卫生院、渠县静边中心卫生院、通川区罗江镇中心卫生院、宣汉县樊哙中心卫生院、宣汉县南坝中心卫生院、宣汉县土黄中心卫生院、开江县任市中心卫生院、开江县永兴中心卫生院、开江县长岭中心卫生院。
乙等中心卫生院:开江县回龙中心卫生院。
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7个工作日内向达州市卫生局基妇科(联系电话:2130540)电话或书面反映。
特此公示。
达州市卫生局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