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来源:泸州市卫生局 更新:2013/7/23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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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自纠,是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环节。进入自查自纠阶段后,市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加强了对“治贿”工作的领导力度和组织协调,采取了有力措施,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历时五个月的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卫生局“治贿”领导小组坚持每周一听取局治贿办公室对全市卫生系统自查自纠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局主要领导亲自督导县区、市直单位治贿工作,局“治贿”办及时向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重点单位通报自查效果明显单位的作法,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特别是八月中旬市治理领导组会、省卫生系统治贿工作会后,全市卫生系统从卫生行政部门到各医疗卫生单位,抓紧最后有限的时间,采取各种形式、召开各种层次的会议对“治贿”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再学习、再宣传、 再动员、再教育、再提高认识,消除等待观望和侥幸心理,促进主动自查自纠。
二是加强督导检查。市区县卫生局分别实行了分片包干责任制、加强了督查与指导。进入八月下旬和9月初的关键阶段,市卫生局各督组集中近十天时间,分别对包干的区县和直属单位进行全面督导,并邀请市治贿办领导参加,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在自查自纠阶段,市区县卫生局层层采取治贿工作培训会,组织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学习材料》,组织领导干部到金堂监狱开展职务犯罪人员现身说法教育,组织干部职工收看《慎权》警示教育片等宣传教育形式,进一步提高全系统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对治贿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自觉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个人和单位的行为。
四是以典型案件促自查自纠。市卫生局抓住个别疾控机构个别人员收受商家钱物未主动自查,被检察机关立案调查的典型案件,进一步部署、再次开展重点对象廉政谈话、再次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接受折扣、让利和赞助全面清理、再次将廉政帐户发至有关单位和职工个人,深入推进了全市卫生系统自查自纠工作。
五是加强汇报与沟通。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市卫生局和县区卫生局重视部门协调与沟通。市卫生局对专项治理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市委、政府领导和市治贿办汇报,与工商等部门主动协调沟通过,为我市卫生系统自查自纠营造了较良的外部环境的办法,保证了卫生系统治贿工作有序开展。
在自查自纠中,市区县卫生局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坚持了纠建结合的原则,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为从根本上治理商业贿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目前,自查自纠阶段性工作基本结束,已转入分类处理、整改提高和评估验收阶段。按照省卫生厅和市治贿领导组的工作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继续抓宣传教育不放松,巩固已取得的成果。
2、进一步加强与工商等部门协调沟通,对自查自纠查出的问题,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
3、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4、做好资料准备,迎接省市的检查、评估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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