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12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1]5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网上报名
全国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2011年12月20日-2012年1月8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进行网上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从网上自行打印《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确认;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30 kb之间;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边框;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应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二、关于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必须到所在辖区内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签章后到卫生部门指定地点进行考试资格审查、确认和缴费,时间为2011年12月26日至2012年1月15日18:00时。十区县卫生局为指定的报名确认点,市卫生局本级现场确认点设在宾市翠屏区中山街142号市委大院联合办公大楼右侧6楼(宜宾市医学会),联系电话:8213830,18990922445,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确认,未经确认并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无效报名。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从网上填报后下载打印)。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上一级资格证书、2011年度继续医学教育登记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报考专业代码在301至365之间的考生)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及复印件1张(复印件贴在报名表背面)。
4.上年度的考生可凭原准考证或成绩单复印件直接报名参加原级别、原专业的考试(仍需打印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必须以原档案号报名,否则成绩不予滚动。
5.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报名确认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网上报名的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报材料虚假或不实的,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违纪责任。考生应仔细核对《201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并确保与现场确认时的《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内容完全一致,同时,考生必须在确认单上签署姓名,上交考试机构备案,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三、关于准考证打印
自2012年4月20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http://www.med126.com/rencai/)自行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27日。
四、关于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3号)和市财政厅、卫生厅川财社〔2009〕198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50元;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70元。
五、关于工作要求
各区县卫生局要认真组织报名工作。各级人社、卫生部门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强化管理,优质服务。一是要认真审核报名条件、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等证件。二是在现场确认工作中,必须配备得力的专门人员,配备宽带网、计算机等网上确认设备,保证网上报名确认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在现场确认时,考试机构须向考生提供《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同时必须要求考生认真核对并签名。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