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办函〔2007〕28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各有关高等医学院校:
根据《关于做好农村基层在职卫生技术人员成人高考报考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05〕278号)、《关于安排2006年度农村卫生人才培养专项补助经费的通知》(粤卫办函〔2006〕685号)以及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安排2006年度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养经费的通知》(粤财社〔2006〕33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省财政对2005年经省成人高考统一招生录取,2006年春季入学,在全省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以及山区、海岛(见附件1)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从事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专业的具有执业资格的基层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800元/人。
为做好该项补助的发放工作,现将我省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教育学费补助人员资格审核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根据各校2006年上报我厅补助人数及粤财社〔2006〕339号文件下达补助人数额度,请各校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填报《学费补助申请表》(简称《申请表》,见附件2)。
二、申请人资格审核工作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申请人须提交《申请表》和身份证、执业资格证和单位聘任证明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二份),经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由地级市卫生局集中于2007年2月5日前集中报送我厅核准。
经核准的《申请表》和证明材料,一份交学校办理学费减免手续,一份存省卫生厅备案。
《申请表》可在广东卫生信息网(www.gdhealth。net。cn)或广东医药卫生信息网(www.medste.gd。cn)下载。
三、对于下达的经费,由学校管理,专款专用。并做好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接受省卫生厅和省财政厅监管。
联系人:张顺华、苏慧萍 电话:020-83853431。
附件:1.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县(区)名单
2.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教育学费补助申请表
二○○七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1
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县(区)名单
地级市 | 县(市、区) |
汕头市 | 龙湖区、潮阳区、潮南区、澄海区、南澳县 |
韶关市 | 武江区、浈江区、曲江区、南雄市、乐昌市、乳源瑶族自治县、翁源县、始兴县、仁化县、新丰县 |
河源市 | 源城区、东源县、连平县、和平县、龙川县、紫金县 |
梅州市 | 梅江区、梅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兴宁市、平远县、蕉岭县 |
惠州市 | 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大亚湾区 |
汕尾市 | 红海湾开发区、华侨管理区、市城区、陆丰市、陆河县、海丰县 |
江门市 | 恩平市 |
阳江市 | 海陵区、江城区、阳西县、阳东县、阳春市 |
湛江市 | 霞山区、麻章区、坡头区、东海区、徐闻县、遂溪县、吴川市、雷州市、廉江市 |
茂名市 | 茂港区、茂南区、电白市、化州市、高州市、信宜市 |
肇庆市 | 端州区、鼎湖区、肇庆高新技术开发区、四会市、高要市、广宁县、怀集县、封开县、德庆县 |
清远市 | 清城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连州市、阳山县、英德市、佛冈县、清新县 |
潮州市 | 湘桥区、饶平县、潮安县 |
揭阳市 | 大南山侨区、普侨区、榕城区、揭东县、惠来县、普宁市、揭西县 |
云浮市 | 云城区、罗定市、新兴县、郁南县、云安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