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办〔2008〕3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牢固树立卫生应急无小事的观念,坚持预防为主、平急兼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工作原则,进一步拓展卫生应急工作领域,拓宽卫生应急工作视野,扎实卫生应急工作基础,解放思想,以世界眼光谋划我省卫生应急工作,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现将2008年广东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制定本地的工作要点,落实各项部署。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八日
2008年广东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
2008年是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切实关注民生、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一年,也是我们解放思想、健全“一案三制”和“一网五库”、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的重要一年。全省卫生系统要全面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机制,加强卫生应急管理体系、预案体系建设,切实落实各项部署,积极推进卫生应急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一、贯彻法律法规,规范卫生应急处置
应急法律法规是应急管理工作实践的总结和升华。宣传、贯彻、实施应急法律法规,有利于深入把握应急管理工作内在规律,使应急管理工作更加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通过举办现场咨询、发放宣传单张、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形式,大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专题培训,组织《突发事件应对法》专题学习,对从事卫生应急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开展法规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
二、健全机构,夯实卫生应急基础
组织卫生应急工作专项调研,继续推进各地卫生应急机构建设。重点加强仍未单独设置应急办的地级市和珠江三角洲的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急机构建设,推进省、市级相关业务单位卫生应急机构建设,逐步建立健全省、市、县、业务单位纵横交织的卫生应急体系。认真贯彻《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制定卫生行政部门及各类业务技术支撑部门应急办机构、编制、队伍等指导意见,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职能,规范卫生应急职责,加强卫生应急业务技术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机构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
三、预防为主,做好卫生应急准备
认真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好卫生应急准备。按照卫生部《2006-2010年全国卫生应急工作培训规划》要求,以我厅与省人事厅印发的《卫生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培训系列教材》为基础,认真抓好应急培训工作,重点做好医疗一线医务人员、各级卫生应急队伍的全员培训。组织考核型应急演练,着重考核卫生行政和业务机构的卫生应急能力。不断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卫生应急预案科学检验和动态更新修订机制。进一步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制度,加强重大传染病疫情和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析评估预测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新发传染病检测技术体系,做好技术储备。健全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加强对各级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的督导。
四、着眼长远,落实卫生应急发展战略
认真落实卫生部《突发急性传染病预防控制战略》,制订《广东省卫生应急工作中长期规划》。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工作调研,对比发达国家和先进省份,找出差距,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制定措施,推动我省卫生应急工作上新台阶;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战略研究,解放思想,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谋划全局,促进我省卫生应急工作科学、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人才与技术建设,重点加强应急管理、现场流行病学和实验室检测等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培养,建立我省现场流行病学和卫生应急实验室网络,提高我省卫生应急管理、现场调查处理和检验检测能力。支持重点实验室成为国家参比实验室,统筹构建完善的、各有专长的应急网络实验室。
五、加强督导,推进卫生应急工作
加强卫生应急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工作的检查、督导。结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实施5周年,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专题督导。开展卫生应急机制建设和工作任务的评价标准研究,加强卫生应急工作评估,不断推进卫生应急工作开展。
六、重心下移,开展卫生应急基层工作
不断强化县级政府的卫生应急工作责任,开展创建卫生应急示范区活动,引导政府加大基层卫生应急投入,及时协调解决人物财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卫生行政部门的主导作用,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建立完善“政府统筹协调、群众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基层卫生应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深入开展卫生应急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活动,积极探索建立卫生应急志愿者队伍和义务宣传员队伍。
七、联防联控,协调有序应对突发事件
不断巩固粤港澳、粤桂和泛珠卫生应急合作,建立完善跨地区的信息通报、技术培训、资源共享、人才交流、联合演练、定期会议等机制,实现地区间的卫生应急优势互补。继续加强与农业、林业、检验检疫、工商、交通、教育、航空、气象、宣传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开展联合科技攻关,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逐步编织起跨地区跨部门的联防联控网络。
八、加强宣教,提高公众危机意识
不断完善风险沟通机制,加强媒体应对工作,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通报机制,提高利用和引导媒体的能力。及时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维护社会稳定。采用互联网、报纸、广播、电视、宣传画、宣传折页、宣传教育手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卫生应急健康教育和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公众危机应对意识和认知水平与防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