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
第一阶段有关情况的通知
各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
为进一步了解我省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及早谋划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情况,根据省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的要求,请各市指导小组于10月21日前报送以下3个方面的材料。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按照粤学电传[2009]13号文要求,各市指导小组加强对所联系系统、单位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指导,以全会精神为动力推动学习实践活动、卫生各项工作等有关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等
二、各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要进展情况,包括前期准备、宣传发动、取得成效、典型经验做法、第一阶段“三会”开展情况等内容。
三、各市卫生局推选2至3个学习实践活动重点宣传单位,做好典型宣传、经验发掘等准备工作。请报送上述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负责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国文、姚瑶,电话:020-83851172,83854680,传真:020-83807932,邮箱:gdwstdb@163。com,QQ群93109181.
省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 关于报送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有关情况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