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办函〔2012〕317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关于做好全国卫生系统护士岗位创新技能竞赛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8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竞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各有关医院要按照广东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广东省护理学会《关于举办2012年广东省女职工医疗护理岗位创新技能大赛的通知》(粤工总女委〔2012〕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要求和活动时间安排,切实做好护士岗位创新技能竞赛活动的各项工作,确保竞赛活动顺利进行。
二、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各有关医院与工会要密切配合、各尽其责,加强沟通协调,按照《通知》的要求,共同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对竞赛成绩优异者予以表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科学开展竞赛选拔,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各有关医院要通过举办竞赛活动,以竞赛为平台,激发广大护士工作热情和创造活力,提升护理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同时注意在活动中发现典型,宣传典型,并及时做好竞赛活动信息汇总工作,将竞赛活动情况报告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12年8月24日前发送至gdyizhengchu@163。com。
省卫生厅医政处联系人: 谢意兰、张容,电 话:020-83802613,传 真:020-83805506。
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