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爱卫〔2012〕13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佛山市顺德区爱卫会:
经省爱卫会办公室组织对2012年下半年申报的广东省卫生村随机抽查复核,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沙溪村二社等612个村创建省卫生村工作已达到了《广东省卫生村标准》(粤爱卫〔2010〕17号),省爱卫会决定授予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沙溪村二社等612个村“广东省卫生村”称号(名单详见附件)。
希望获得省卫生村称号的村继续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日常管理,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各级爱卫会要继续将工作重点放到农村,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宣传力度,以卫生村创建为载体,整治农村环境卫生,抓好农村改水改厕,提高广大农民的文明素质,为全面建设健康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积极贡献。
广东省爱卫会
201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