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函〔2012〕1016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属有关医院:
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精神,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关于下达2012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12〕64号)、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卫医管发〔2009〕72号)、《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卫办医管发〔2012〕76号)、卫生部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实施2012年度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和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的通知》(卫办医管发〔2012〕91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实施2012年度广东省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和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内容
(一)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受援县级医院整体达到二级甲等的工作目标,针对当地疾病谱和县外就诊率较高的病种,结合新农合大病保障病种,对受援医院的血液透析、重症监护、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等科室重点帮扶,加强人才培养和专科建设,提高医院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使农村常见病、多发病、危急重症和部分疑难复杂疾病在县域能够得到基本解决。
(二)工作要求。
1.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组织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对口支援乳源县人民医院、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对口支援连南县人民医院、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对口支援连山县人民医院(见附件1)工作。每家支援医院负责向受援医院派驻5名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工作1年,根据受援医院的条件和要求,可以选派有管理经验的业务骨干,推荐担任院长、副院长或科主任。派驻人员连续工作至少6个月可以轮换。
2.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我省各地市按照每县(含县级市)2-3人标准选派县级医院骨干医师(见附件2)到三级医院进修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年。我省三级医院为本省县级医院培养140名骨干医师(见附件3),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县级医院培训48名骨干医师(见附件4)。
(三)工作内容。
1.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派驻人员在受援医院积极开展日常诊疗工作,参与门诊与病房排/值班,为受援医院所在地区群众提供诊疗服务;开展临床教学和技术培训,通过组织查房、手术示教、疑难病例和死亡病例讨论等形式,培训受援医院医务人员,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支援医院结合自身优势,针对受援医院所在地区疾病谱和县外就诊率较高的病种,本年度重点帮扶1-2个专科,采取“团队帮扶”的模式,明确年度任务目标,培育有自我发展能力的优势专科,以优势专科带动其他专科发展;以医院等级评审/复审为契机,加强支援医院管理输出力度,鼓励支援医院、受援医院管理人员相互挂职,引进支援医院成熟管理经验,建立健全各项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受援医院的管理水平,提升医疗服务量和医疗新技术的承接能力;对口支援医院间开展远程会诊,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步成果,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作用;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提高农村中医药服务水平。
2.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采取“导师制”,由培训医院确定对应的二级专科,指定专人承担“一对一”指导和临床技能培训任务。重点培训骨干医师临床思维、临床技术操作能力和医患关系有效沟通,帮助骨干医师熟练掌握临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和适宜技术。熟悉部分疑难重症疾病的诊断、鉴别诊断及治疗知识,了解县级医院专科建设和管理基本知识。
二、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1.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负责制订执行方案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挖掘典型,推广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2012年12月底前派驻受援医院的人员和受训骨干医师要全部到位。
2.各有关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受援医院所属县卫生行政部门沟通,共同做好任务的落实工作。
3.支援医院与受援医院共同研究,提出年度具体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签订支援协议,明确双方的职责与义务。支援医院负责保证派驻人员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解决交通等费用;受援医院要为派驻人员提供生活便利,统一安排派驻人员的业务工作并对派驻人员的工作进行网络考核评价。
4、支援医院派驻人员应把维护农民群众健康放在首位,努力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杜绝大处方、滥检查等不正之风。
(二)经费保障。
经费补助标准由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另文下达。
支援医院要保证派出医师原有的工资、津贴福利待遇不变,派出医师不得收取受援医院的任何补贴和奖金。
三、项目管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医院要按照《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管发〔2011〕30号)和《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要完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开展督导检查,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与奖惩挂钩。要加强信息公开,组织辖区内有关医院按时通过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信息管理系统(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医疗服务监管信息平台进入)报送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并开展日常考核;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信息直报由我厅负责,请省内派出医院填写《广东省省内县级骨干医师培训信息表》(附件5),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汇总本辖区信息;各承担培训广西壮族自治区骨干医师培训任务的培训医院填写《广东省三级医院接纳广西壮族自治区县级骨干医师培训信息表》(附件6),于2013年1月31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厅报送,以便汇总后统一报卫生部医管司。
联系人:郭未艾,联系电话/传真:020-83813425,报送邮箱:353785920@qq。com。
附件:
1.广东省2012年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工作任务表
2.广东省省内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名额分配表
3.广东省三级医院接纳省内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任务分配表
4.广东省三级医院接纳广西壮族自治区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名额分配表
5.广东省省内县级骨干医师培训信息表
6.广东省三级医院接纳广西壮族自治区县级骨干医师培训信息表
广东省卫生厅
广东省中医药局
201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