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办函〔2013〕182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省卫生监督所: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公共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3〕2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省2013年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方案和2013年全省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各地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可直接与我厅联系。
请各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及《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报送我厅。
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联系人:甘日华,联系电话:020-84469697,传真:020-84461299,电子邮箱:gd84469697@163。com。
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监督检查联系人:黄仙钟,联系电话:020-84469696,传真:020-84461299,电子邮箱:gdwsjd@vip.163。com。
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3年7月16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公共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