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元旦、春节期间
食品卫生安全通告
2004年元旦、春节将至,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传播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人民群众祥和、健康、安全地度过佳节,根据《白云区2004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精神,特通告如下:
一、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卫生管理办法》,加强自身管理,完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严防食源性疾病的传播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敬告广大消费者在就餐和购买食品时,必须到有《卫生许可证》的店档进行消费和购物,不购买无卫生许可证及地址不详的熟肉食品、来历不明的禽、兽肉及标签、证照不清的定型包装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米面制品,不要随便采食野生蘑菇和进食死因不明的禽畜。
三、蔬菜的制作应按照“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程序操作,预防农药中毒,并做好四季豆、马铃薯、豆浆等特殊食物自身毒素去除工作。
四、如发生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故时,请尽快到就近的正规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