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先锋城区,提高卫生人才素质,优化人才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卫生人才队伍,为福田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我局拟于2009年上半年选聘一批高层次卫生专业人才。高层次卫生专业人才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2.现就职于医学院校附属医院、省级医院或“三级甲等”医院。
3. 所在科室为本地区或本单位重点专科。
4. 本人为学科带头人或重点学科业务骨干,或获得本地区“名中医”等称号。
5. 获得当地政府三等以上科技进步奖或承担地级以上科研课题。
6. 年龄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者须不超过45岁(1964年3月1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者须不超过50岁(1959年3月1日后出生)
欢迎单位和个人通过推荐或自荐方式向我局推荐。材料请寄福田区卫生局人事科。联系人:张青献,电话(传真):82918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