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卫人纪〔2012〕3号
区属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现将省卫生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卫生系统纠风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卫〔2012〕69号)予以转发,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好本单位收受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检验试剂、物资回扣和外泄(外送)医院统方信息非法牟利等不法行为的专项治理工作。
二、请各单位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形成报告和填写《2012年全省卫生系统作风建设专项治理活动统计表》(附后)于2012年7月10日前报区卫人局办公室。(联系人:陈宏伟,联系电话:82918499,邮箱:120277005@qq。com)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