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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卫生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汕头市卫生局 更新:2013/7/24 字体:

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及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学校教学工作需要,经市人社局批准,决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市卫生学校是1996年1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汕头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与“汕头职工医学专科学校”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办学。学校于2004年晋升为广东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现正努力创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二、招聘岗位、条件和待遇

(一)招聘岗位

基础医学实习指导教师1名,药用化学实习指导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共3名。

(二)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同时符合相应的学历、年龄要求,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汕头市卫生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表》;

5、身体健康。

(三)岗位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落实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7月11日止(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00,节假日时间除外)。

(二)报名地点:汕头市卫生学校(汕头市礐石海旁路12号)8号楼五楼办公室。

(三)联系人:卓老师;电话:0754-87492299;E-mail:774023734@qq。com。

(四)报名程序

1、填写《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同时提交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正照3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应聘者为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毕业生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者发给准考证,领证地点在汕头市卫生学校(汕头市礐石海旁路12号)8号楼五楼办公室,领证时间为2013年7月15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号)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笔试和面试工作。

(一)笔试

笔试含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申论和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013年7月16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地点在汕头市卫生学校多媒体教室3。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单科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同时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2013年7月19日(星期五)。

(二)面试

面试对象的确定:以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

面试人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则按进入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数确定面试人数。

面试时间和地点:时间为2013年7月30日(星期二);地点在汕头市卫生学校多媒体教室3。

面试方式:面试分“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试讲”即试上一节专业课,时间3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报考岗位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综合分析、应变、组织协调等能力,以及教师基本素质。考生在面试当天按通知时间提前到达学校,按指定教材、在指定地点独立备考30分钟。“答辩”采取现场抽题答辩形式进行,时间10分钟。答辩主要了解考生对报考岗位的认知程度,测试考生综合分析、应变、组织协调能力与表达能力。

面试成绩的计算: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70分, “答辩”占30分。面试单科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学校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面试单科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作为入围对象)。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面试成绩、总成绩的公布:2013年7月31日(星期三),公布考生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人员名单。

五、体检和考察

(一)入围人员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体检费用本人自负,体检时间为2013年8月12日(星期一),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施行

六、拟聘人选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有关规定向市人社局报送相关材料,经核准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体检对象和考察人选公布、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同时在以下网站公开发布: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hantou。gov。cn/);

汕头人才网(http://www.strc。com。cn);

汕头市卫生局(http://www.stwsj。gov。cn/);

汕头市卫生学校(http://www.stwsxx。com/)。

八、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部门:汕头市卫生学校(汕头市礐石海旁路12号)8号楼五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 87492299(市卫生学校办公室人事部门)

监督电话:0754-87493183(市卫生学校党总支纪检室)0754-88547977(市卫生局人事科)

  0754-88179804(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1、《汕头市卫生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表》

   2、《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二○一三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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